
为规范推进四平市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法合规开展就业数据共享应用,提升零工市场监管、就业形势分析、人岗精准匹配服务水平,按照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公开征集就业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合作企业,本次征集不限定合作企业数量,择优遴选至少一家及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
合作企业为四平市就业服务局提供脱敏、汇总类就业数据,用于就业形势分析、岗位供需匹配、就业政策制定、精准就业帮扶、零工市场动态监管等政务工作,数据类型、标准、提供方式及安全要求按照《四平市就业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执行。四平市就业服务局负有对合作方平台的宣传推广义务,须通过政务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并提供相应支持。
1.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互联网相关认证资质,拥有相关运营从业经验,具备稳定、真实、合规的就业数据合法来源渠道。
3. 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脱敏处理能力与技术保障措施,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4. 能够按月提供标准化汇总数据,可按政务需求配合临时数据调取,具备专人对接、安全传输保障能力。
5. 同意接受四平市就业服务局监督管理与履约评估,遵守数据保密与安全使用相关规定。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简介、业务资质、数据来源与数据服务能力说明。
4.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脱敏处理流程及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5. 无违法违规、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6. 数据共享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提供频次、传输方式、安全承诺)。
7. 其他可证明企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一)发布公告: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布征集信息。
(二)企业申报:符合条件企业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三)资格审核: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合规性审核。
(四)综合遴选: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合作企业名单。
(五)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
(一)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送地点:四平市就业服务局1楼市场建设科。
(三)咨询电话:0434-3270209
1.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2.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3.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
2026年5月11日
初审:杨成斌 复审:姜依含 终审:王纲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