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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10-31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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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款原文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二、核心要点解读 

  1. 支付形式:必须是货币 

  工资只能是现金、银行存款等法定货币,老板不能用以下方式抵工资: 

  • 实物:如建材、食品、日用品等。 

  • 有价证券:如购物卡、代金券、股票等。 

  • 其他非货币形式:如以房抵工。 

  2. 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均可 

  • 银行转账:直接打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这是建筑等行业的主要支付方式,尤其是通过工资专户代发时,会有明确流水记录。 

  • 现金支付:需直接交给农民工本人,建议现场确认并留存签字记录。 

  3. 支付对象:必须是农民工本人 

  老板不能把工资交给其他人代领,包括: 

  • 工头、班组长(除非有本人书面委托)。 

  • 农民工的亲属、朋友。 

  三、农民工维权要点 

  1. 主动确认方式:上岗前和老板明确工资是转账还是现金支付,避免后期纠纷。 

  2. 保留支付证据:银行转账要保存流水截图,现金支付要索要签字的工资条。 

  3. 拒绝违规要求:遇到用实物抵工资、工资交给他人代发等情况,可明确拒绝。 

  4. 及时举报投诉:若老板违反规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维权。 

 

初审:卢建明  复审:姜依含  终审: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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