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当农民工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得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报案求助,地点在市府路59号,求助电话:3266310。
二、受理案件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三、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
1.发现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包括用人单位实施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动机,侵犯对象及后果等事实的总和。
2.需要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保障部门对初步了解的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线索和材料,经过分析后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出相关处理。
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立案。
四、投诉须知
1.提供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及其他能够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据。
2.出示欠据,工程核算单,计工单,工资明细表等相关证据。
3.出示身份证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回答工作人员询问。
4.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参照样本)。
5.投诉应当本人实名制进行投诉,确系需要委托的要提供有效委托文书。
6.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争议的以及涉及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争议的案件,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或到辖区人民法院诉讼。
五、案件投诉书样本
1.投诉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业: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方式:
2.被投诉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
请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元。
4.事实与理由
我是 年 月 日通过 介绍在 公司从事 工作的。具体项目名称: 。
当时约定工资每月 元(或日工资),自 年 月 日开始至今未发放工资,共计拖欠 元工资。
目前已讨要多次未果,不存在违反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现象。但是单位 负责人以 理由应付,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
对 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予以立案查处。
投诉人签章:
年 月 日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