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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劳动者年满16周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1份
2、《毕业证》原件1份
3、《技术等级证》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申请--填写<求职登记表>--录入信息系统--发布隐性求职信息
四、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劳动者,在失业状态下有求职愿望的人员。
五、监督电话:0434-327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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