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基础信息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0-09-09 13:56: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依据 

  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二、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管辖权限 

  市直各类用人单位。 

  支队举报投诉电话:0434-3266310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 

  三、举报、投诉须知 

  (一)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的条件如下: 

  (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举报人必须是非涉案单位组织或个人。举报人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但必须具备“非涉案”这个基本条件。“非涉案”是指作为举报人的组织或个人与违法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联系或利害关系; 

  (2)被举报用人单位主体明确,信息准确; 

  (3)举报事项属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4)举报事项为发生在2年内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被举报用人单位属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单位; 

  2.举报受理的范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或者线索。 

  (二)投诉须知 

  1.投诉人应当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 

  2.投诉人应当填写投诉文书; 

  3.被投诉用人单位主体明确,信息准确; 

  4.投诉事项属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5.投诉事项为发生在2年内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6.被投诉用人单位属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单位。 

  (三)投诉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诉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具体投诉请求事项和受到侵害的事实及理由;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含:“劳动合同”、“工资明细(或银行账单)”、“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 

  四、办理时限 

  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审批可延长3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 

  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一、提请审核 

  提出的重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决定意见经分管业务的副支队长初审,报支队长同意后,召开重大案件审核会议,办案人员、支队班子成员参加集体讨论。 

  相关材料: 

  (一)拟作出的重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 

  (二)拟作出重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以及有关程序等证据材料; 

  (三)拟作出的重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  

  (四)原始案卷; 

  (五)必要进行组织评估; 

  二、作出处理: 

  (一)对符合支队执法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的,初审同意的审理意见。 

  (二)对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行政裁量权行使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情形的,要补充完善。 

  (三)认为超越支队执法权限的,提出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审理意见。  

  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执法“十六个字”准则,“投诉有门、受理有人、问题有答、诉求有查”;案件查处提出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整治预防与普法教育并举”;执法中落实规范执法,必须做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实际工作中做到“来人有热情、热情有聆听、聆听有引导、引导指方向”。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用语: 

  1.表明身份。如:你好。我们是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证件(出示证件)。 

  2.告知执法事项。如:根据投诉或举报,今天依法对你单位(个人)进行问询,请予以配合,不如实回答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3.告知权利。如:如果认为执法人员与单位(个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相关人回避。 

  4.要求双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应清楚告知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要检查的资料名称。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请提供××证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及其他有关文件等资料),对涉及你单位(个人)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我们将依法为你单位(个人)保密,请予配合。 

  4.责令改正。如:经查实,单位有违法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规定,根据《××××》第×条第×款(项)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 

  5.行政处罚。在下达责令改正决书规定的时限内,没有改正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复议或诉讼时限。如:你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规定,根据《××××》第×条第×款(项)的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如对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的规定,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复议或诉讼,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5.法律文书送达,可采取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的3种形式,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 

  6.强制执行。需强制执行的移送法院。 

附件:1.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流程图

     2.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文书样本

  •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