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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07-04 1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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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社字〔201854 

    

    

  四平市安全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报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字[2011]83),组织专家对拟申办培训学校的资料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实地踏查,符合办学条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四平市安全教育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规模2000人,学校地址:四平市广播电视大学(英雄大路1666号);设电工、焊工、安检员职业技能培训。 

  二、教学管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专业设置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按国家职业标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办出社会效益。 

  收到此批复后,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4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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