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56号)、《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吉人社函〔2021〕16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职称工作部署会议要求,9月30日,四平市信息化职称工作部署会议在市政府502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职称工作的主管局长和专技科科长、市直属部门人事科长、市直属企业人事干部180余人参加会议。受局党组委托,市人社局分管职称工作的副局长管恩来对四平市落实信息化职称申报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并提出了要求,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刘琦对具体政策实施进行了细化说明。

会议指出,今年是利用智慧人社系统申报职称工作的第一年,必须打破过去的思维定势,落实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要正确熟练使用操作系统,及时组织本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注册、系统填报和职称申报,逐级提交至属地主管人社部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请示的原则,做好政策解答,防止出现执行政策有偏差、业务办理失误、事务操作违规等行为的发生。

会议强调,各级人社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责任制,各级人社部门主要领导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是具体负责人。要加大工作宣传,及时将相关政策、审报时间、申报方式等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

会议要求,此次职称申报,各级工作人员和评审委员会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各项原件材料,严格甄别职称评审材料的真伪,坚决杜绝造假现象发生。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不符合申报推荐程序要求的,坚决不报。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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