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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6-11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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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局年度工作安排,对市属19所民办培训学校2024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重点对培训场地、实训设备、教师师资、培训教材、广告招生宣传、消防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综合量化评估,年检合格15家,整改4家。具体如下:  

  一、综合年检评估合格单位  

  1.四平市朗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四平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四平市博立职业培训学校限公司 

  4.四平市博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四平市未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四平市爱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7.四平市吉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8.四平市新知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四平市新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0.四平市安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1.四平市时代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12.四平市中文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3.四平市奕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四平市鸿祥安全教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5.四平市真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综合年检评估不合格责令整改单位 

  1.四平市泓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四平市中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四平市牵手家政职业培训学校  

  4.四平市和和公共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3]4号)规定,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整改期内停止招生办学活动。整改期满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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