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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5-27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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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字〔2023〕12号)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共同对我市9家企业开展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工作。根据文件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我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2024年10月1日以前为高校毕业生1640元/月,失业青年984元/月,2024年10月1日以后调整为高校毕业生1780元/月,失业青年1068元/月。 

经审核,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共有9家企业的162名见习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139人(其中10月份仍在见习期的3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金额从1640/月调整为1780元/月。),失业青年23人,合计申请补贴资金71.9068万元。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四平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四平市北建平街2号,邮编:136000,举报电话:0434-3226591。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 

 

附件: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明细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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