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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6-03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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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字〔2023〕12号)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共同对我市13家企业开展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工作。根据文件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我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1640元/月,失业青年984元/月。经审核,2023年6月至10月共有10家企业的101名见习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77人,失业青年24人,资金合计:436240.00元。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字〔2019〕59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四平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四平市北建平街2号,邮编:136000,举报电话:0434-3226591。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7日。 

 

  附件: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明细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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