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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3-09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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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内各担保公司:

根据《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的规定,为加强对四平市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业务条件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内具有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明示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

    二、在四平地区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近3年内无行业信用不良记录,同时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服务水平优良。

四、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保函业务服务并最低缴纳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5倍内开展保函业务

五、四平市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根据业务需要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联系人:郝 赫          电话:0434-3266325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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