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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1-06-17 10:16:00
  • 来源:
  • 作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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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54号、吉人社函【2020】121号,现将2021年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第三方认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三方等级评价工种 

  1、育婴员(初、中、高级) 

  2、电工(初、中、高级) 

  3、保育员(初、中、高)级 

  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种 

  1、保健按摩师(初、中级) 

  2、电工(初、中级)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 

  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对有突出贡献或获国家和省相当级别奖励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8:30--16:30。  

  报名地点:四平市铁东平东中街9号四平市人社局技校(原23中学)   

  报名联系电话:0434-3260620  

  (二)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印在一张纸上); 

  2、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小二寸免冠照片5张(同底)。 

  五、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试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认定资格。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工种,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六、防疫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及考试。  

  2.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3260620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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