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我监察支队申请返还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万元。该项目由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建设,江苏省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该项目于2015年3月竣工。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71号)文件第三条第十款规定,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将对该项目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现公告本项目工地全体施工人员,如在施工过程中被拖欠工资,请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据,到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地 址:四平市人民政府东门北侧
投诉电话:0434-3266517
特此公告。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9月9日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