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四平市发布《四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2019年至2021年,我市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企业职工培训
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
(一)对企业新录用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二)实施技师培训项目。重点支持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显著的企业和生产一线的骨干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开展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通过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能力培养,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高级技师,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技师培训2000元/人、高级技师培训3000元/人、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0元/人。三年培训300人次左右。
(三)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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