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两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漏保人员参保工作,要通过做好漏保人员参保工作,化解矛盾,稳定人心,要指定一名领导和一名科长专门负责办理漏保人员申报参保缴费工作。加大宣传漏保补缴政策,通知到每位漏保人员,使有意愿参保缴费的漏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应得的社保待遇。改制后已经撤销的局(办),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由合并后的新部门承担。
(二)市工商局要为企业和个人开辟查询企业经营情况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三)市工信局、市商务局、人民法院等部门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企业破产、解散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四)市人社局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市社保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符合参加养老保险的漏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及时核定养老金。
(六)档案托管接收单位对历史档案要认真整理,配合协助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七)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事实劳动关系而未办理相关手续、且与原单位协商未果个人有诉求参保的,要及时审理终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八)对应依法依规参保而未办理参保手续且能提供真实原始档案(包括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的漏保人员参保没有年龄限制。
(九)此次解决漏保人员的参保问题,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各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的,要严肃问责。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