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四人社字〔2018〕9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推进 2018年我市各项改革任务及民生实事的贯彻落实,全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现将《2018年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信息化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着力稳就业、重保障、强人才、促和谐,为打造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支点城市,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做出更大贡献。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1、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全面促进政策落地。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将调查失业率纳入预期目标,并保持稳中有降态势。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动态失业率3.46%,做好就业形势分析和成果运用,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计划。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工作,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2、建立就业创业目标责任考评体系。科学设定目标任务,将重点工作以清单形式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分工与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部门、科室和人,优化完善考评制度,进一步运用奖惩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3、优化创业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精品创业孵化基地6个,培育农技工品牌5个,从提升技能培训、健全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政策资金支持、强化就业服务等方面,营造促进创业就业良好环境。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成立市级创业促进会、组建创业学院、成立返乡创业联盟,实施“小老板”培养工程,培养300名小老板;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服务计划,打造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基层平台实行“一对一”创业就业服务;鼓励支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打造就业扶贫车间6个,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出台鼓励返乡下乡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丰富创业项目库,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创业活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促进扶贫攻坚计划落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举办创业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
4、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大学生创业园改造升级,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就业促进、帮扶援助“三项计划”;出台《创业园管理办法》,新建大学生创业园1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对创业优质项目给予支持。落实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开展技能就业和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合全市扶贫攻坚计划,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突出农村劳动力县域内转移,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广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市场营销带动、家庭农场带动和农业园区带动等五种就地转移模式。提升省外就业质量,以“春风行动”为契机,完善“输前考察,输中组织,输后服务”的劳务输出组织体系。打造“两个基地”,即:对外劳务输出基地,对内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有效及时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岗位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5、着力 “一号工程”,助推“就业服务提升年”活动。深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基层平台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意见,加强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就业工作机构,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制度化、精细化。逐级制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将城镇就业政策逐步向农村延伸。落实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工增收的实施意见。创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1个,省级返乡创业基地2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力争突破9800万元。
6、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提高信息化水平。加速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实全市稳定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实名制工作。做好基础硬件配备、专业人员配备等前期准备工作,提高人社系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录用备案、职业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等相关业务数据整合,加强与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数据对比,完善基本信息,开展针对就业信息系统应用的培训,全面启动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传统手工办理业务向系统经办业务切换,开展就业失业登记普查,联合吉视传媒,建设“就业创业一点通”,在电视上搭建权威的就业创业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细化基层就业服务流程、办事程序。开展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社区”试点和创建充分就业街道、县(市区)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调节劳动力供求方面的作用,力争通过市场促进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7、统筹协调推进就业工作。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积极与中融投资集团、长春国亚集团洽谈,力争在平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产业园;与重庆人力资本发展银行洽谈,力争在四平设立分行。举办人力资本发展高峰论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工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好有关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创业典型宣传、专场创业促就业等活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深入健全社保体系
8、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协调组织、编办、财政等部门,认真做好部分事业单位未进入单位养老保险范围认定、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制度并轨平稳有序。进一步落实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劳动代理服务机构、公示制度。按照省人社厅规定,完成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管理制度政策。
9、推进医保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四平实际,探索符合我市的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和杠杆作用,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多渠道医疗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好参保缴费、基本待遇、就医管理、经办服务等各项举措,在基本医疗保
险发挥主体作用的基础上,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和融合,推进长期护理险制度实施,推动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强化医保支付监控作用、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推进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坚持“三险”并缴,明确缴费基数和缴费下限,依法依规扩面征缴,确保应缴尽缴。同时充分利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强化数据信息统计分析与运用,推进全民参保精准管理与精准服务;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科学制定总额控制标准,逐步完善形成总额控制下的病种付费、单元付费、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医保支付价格的形成机制;完善定点医药单位监管体系。从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服务协议管理、监管流程设计、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付费方式改革、医疗服务实时监控、服务医师管理、民主测评、年终考核几个方面进行监管,构建符合国家和省要求的严谨、科学、高效、完善的医疗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巩固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提高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异地就医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异地就医服务管理绩效。
10、“依项参保”,持续推进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国家人社部和人社厅文件精神,经政府批准,深入落实《吉林省贯彻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采取多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运行机制,组织我市各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筑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序时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探索推进新业态从业群体参加工伤保险
11、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健全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督机构,强化系统内部审计职能,加大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约谈制度、追责制度,研究制定专项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社保基金监督、系统内部审计要与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同步全覆盖。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2、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创建四平市公务员培训师资库,拓展培训内容,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丰富干部专业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域外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常规轮训,做到应训必训,同时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和传统文化培训,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培训形式的新颖性和丰富性。坚持“凡进必考”、“公平考录”,做好2018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深入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细则》、《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加大基层考录力度。大力推进竞争上岗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公开遴选力度,进一步拓宽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选拔渠道。对市直政府部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虚职科级领导职数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摸底核对;认真落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警务技术类职务序列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做好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适时启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工作。
13、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公开招聘的宏观管理和科学指导,科学组织2018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加强事业单位考核和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晋升、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适时跟进特设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科学调整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推进全省岗位设置工作基本完成。持续抓好《关于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意见》等政策的贯彻落实。配合省厅做好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工作。
14、全面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响应国家军队改革,落实编制调整期间军转安置政策。创新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深入推进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健全企业军转干部多部门解困维稳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适时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稳定。扎实开展军转干部培训,积极拓宽安置渠道,确保完成2018年军转安置工作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5、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融入经济发展主战场,有效强化人才支撑,对在公共服务项目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审、调任提拔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激励优秀人才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导向。促进教师队伍均衡发展,鼓励教师到农村支教,按照《四平市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发[2017]4号)文件“对于到农村学校连续任教(含支教)三年以上的城市(含县城)学校校长、教师,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设立特设岗位,竞聘至上一级职称(不含正高级职称)。”
16、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基本遵循放活、控量、提质,注重监管机制建设,使能上能下成为新常态;完善职称人才评价政策,注重监管机制建设,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调查摸清我市现有专业未聘人员底数,科学有序调整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都有参与竞聘的机会,更有效的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全面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探索实行岗位延聘制度。推进职称条件分类修订工作,探索推行评聘结合评价机制、成果申报“代表作”制度,加快推进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及网络化建设。开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施情况专项督查。
17、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打造“四平工匠”为抓手,开展“办大赛、创品牌、提技能”行动,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和“首届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特别是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考试鉴定工作。做好创业创新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全面推进创业实训,加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市民化培训,鼓励培训人员参加有技术含量的技能培训。与工会联合开展技能大赛,评选“四平工匠”,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18、推进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按期发放国务院和省各类专家人才津贴补贴,落实省拔尖创新人才各种奖励激励措施。积极搭建外国专家项目服务“四位一体”网络服务平台。
五、规范工资分配秩序
19、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落实退休人员新的退休办法。做好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调整落实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公务员奖金制度、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进一步4优化工资结构。落实完善公务员绩效奖金政策。进一步清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20、落实工资保障线。贯彻落实《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标准管理服务,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继续实行企业最低工资备案制度,监督灵活就业较多的行业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展农民工同工同酬专题调研,形成实施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意见,保证低收入群体收入。
21、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加强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的研究应用,及时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依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制定中)研究制定我市相关政策文件。
六、维护和保障劳动者权益
22、开展“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办法,推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系列行动,适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6%以上。落实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双随机”抽查制度。
23、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健全仲裁办案监督制度,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开展“智能仲裁院”建设试点,实现仲裁办案系统全覆盖,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探索要素式庭审方式改革,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终局裁决率达到3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进一步加大积案排查化解力度。
24、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管理,加大劳动合同法规执行力度,破解被动工作现状。促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逐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秩序,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5、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仲裁院工作人员业务培养力度,确保质量和终局结案率。加强“裁”、“审”配合,重点做好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的案件裁决,力争将案件做实。按照窗口建设的要求,根据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研究制定人社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严密监控网上信访信息,做到及时受理,按要求转办,按期结案。做好全年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工作,落实重大节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按照业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做好局内各科室信访统计分析工作。继续执行重大活动会议期间进京值班制度,保证和谐稳定。
26、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研究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和工资实名发放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月实名领取工资。发挥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每名监察员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要达到50户以上,出台企业黑名单定期公布制度。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工资刑事案件移送等监察法规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和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六进”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基本实现“只跑一次”目标。抓好公共服务窗口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专项督查。
七、推进综合性基础工作
27、“只跑一次”改革与智慧人社建设并举。全面梳理“只跑一次”事项,务必做到不遗漏、无死角,继续推进权力下放、政务公开,将所有能实现“只跑一次”的办理事项进行公布推广,从多角度多平台综合性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吉林智慧人社”创新推进电子社保卡规划和研发,落实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进人社一张网,推进线上线下资源整合,推行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完善综合窗口建设,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达到让企业与群众“只跑一次”。
28、继续完善智慧医保体系建设。在智慧人社建设框架下,推进互联网业务经办平台,社区网络经办平台,银行网络经办平台,办公OA、手机OA、手机APP办公平台,定点医药单位影像监控数据分析平台等“智慧医保”五大平台,实现大部分医保业务经办网络化,参保人员就医身份识别智能化、医保信息推送便捷化,医保监管、数据分析精准化。
29、开展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检查、督导、修编工作。全面开展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前期工作情况,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做好数据、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为“十三五”总规修编打好基础。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管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政策体系;继续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开发资金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推进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障监委会监督机制、行政执法和非现场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点排查及预警综合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行为。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强化年金市场监管。
30、推进“一卡通”全面普及。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推进各项人社业务经办服务中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并向乡镇(街道)延伸。
31、抓好信息报道工作。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机关科室与事业单位都要主动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保证每个单位年内有一篇信息被刊发。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对信息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32、继续开展扶贫专项行动。推动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或创业,推动贫困人口实现参保全覆盖。免除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缴纳。贫困个体住院医疗费在医保和民政正常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采取二次报销的办法给予补偿。继续抓好帮扶包保任务落实,推动孟家岭镇下安村建立长效扶贫机制。
33、抓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严格执行涉密文件收取、登记、阅处和清退工作制度,加强文件资料、公章和计算机的管理,确保不出涉密问题。
34、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禁毒活动,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领导、部门和人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或禁毒宣传等活动,对照实施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全市技工职业学校德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公务员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八、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35、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秩序。加强机关党员队伍的提能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使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发展的实践中坚定信念。
3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机关党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调研督办制度,落实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改革和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完善“备案监督”工作机制,探索重点工作督导提示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宗旨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机关干部觉悟提高、党性提纯、素质提升、工作提效。做好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3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查找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机关纪律监查。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加强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切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将廉政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而且“抓得实”。
38、抓好落实督导工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将持续开展机关工作纪律督导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四平市人社局业务、党务调度制度》、《四平市人社局考勤制度》、《四平市人社局督查制度》,定期通报考勤督查情况,重点解决“中梗阻”和不作为问题,促进全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岗位绩效考评,整治庸懒散不作为,提高局机关的执行力。
39、抓好日常考勤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勤制度,坚持会议签到制度,将干部日常考勤和参会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应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按时销假。严格考勤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和请(休)假情况。
40、抓好依法行政建设。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做到执法责任明确、法定程序合法、结果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规避重大风险。与法制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发挥社会法制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导作用。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