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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07-04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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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社字〔201868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人社队伍争先创优意识,在全局职工干部中开展2017年度“志愿者之星、文体活动之星、业务创新之星、工作担当之星、服务群众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自我提高的过程。 

  通过广泛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严格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采取公示形式,广泛接受监督。现公示期满,决定对以下54名同志予以命名表彰。 

  一、文体活动之星(10名):  赢、朱乔芙、白雪香、李玉辉、王惠娟、王海天、郑昕昕、淮志坤、桑  卓、刘成华; 

  二、志愿者之星(17名):方 芳、卢建明、孟剑飞、郑 直、刘晓峰、孟令红、黄  伟、安永生、孙  铭、张鹏飞、李未伟、贾鸿娟、付宝辉、刘霁凤、许忠南、朱  博、李晓剑; 

  三、工作担当之星(8名):徐安平、宋艳臣、李  强、 

     英、李淑华、杨成斌、王洪帅、闫利财;

  四、服务群众之星(13名):张绍良、张洪臣、张  宏、王  君、赵丽丽、陈孟聪、郭楠楠、刘文香、刘  旻、王向红、赵  阁、张  慧、高长云; 

  五、业务创新之星(6名):  涛、侯明珠、贺  博、 

     慕、董洪伟、荣子健。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更大的热情、更好的状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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