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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07-04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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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社字〔2018〕6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创新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增强人社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高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为基本原则。规划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考虑规划设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本着程序正当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程序规范,根据权责统一原则,在为行政机关赋予权力的同时,设定相应的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合法、有效的运行。规划同时兼顾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既立足我局实际,着重解决现实问题,又深入谋划未来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各行政职权部门的扎实工作,使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科学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体系进一步强化,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实现制度建设上的突破。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人社。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职尽责 

      1、建立健全清单制度。依法界定部门行政职责边界,制定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各科室的权力和职责内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2015);按照权责统一要求,建立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部门职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2015);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完成清理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2015)。 

  2、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定期调研机制,建立绩效考评专家队伍,进一步提高考评工作专业化水平(长期坚持);修改完善年度考评办法,并出台《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2016);根据考评需要对《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长期坚持);每年6月份前对市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上一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定档(长期坚持)。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局协调,及时将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长期坚持)。 

  4、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落实《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解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职能。逐步加强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积极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探索建立就业帮扶和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5、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长期坚持)。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6、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掌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完善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行政执法检查报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无证上岗,严格执行《吉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规范临时工、合同工的聘用及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长期坚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集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长期坚持)。 

  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行政执法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长期坚持)。 

  8、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岗人员基础信息备案制度,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险补贴政策,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用人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长期坚持)。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9、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将公务员诚信情况列入信息管理(长期坚持);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及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信息共享(2017)。 

  10、全面落实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情况,掌握责任制度完善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严肃追责,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实行审计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长期坚持)。 

  1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紧抓年节假期重点时间节点,部署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巩固“两个责任”落实成果(长期坚持);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部署开展行政问责工作,对履职不力、懒政怠政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对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责任人严肃问责(长期坚持)。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2、完善仲裁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逐步规范仲裁程序,完善仲裁委员会的管理模式,协调好仲裁与司法的关系,确保仲裁委员会在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中发挥作用(长期坚持);加强仲裁员管理,严把入口关,加强仲裁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中加强传、帮、带,提高调裁能力。建立仲裁制度改革的科学智囊系统,使仲裁制度和经济制度改革、政治制度改革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建立规范、公正、廉洁、高效的仲裁运行机制(长期坚持)。 

  13、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引导来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完善信访制度,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长期坚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将信访事项信息及受理、办理环节各项书面文书及时统一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确保程序规范、数据完整、信息共享(长期坚持);同时,在街道、社区、企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力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长期坚持)。 

  (五)注重人员素质提升 

  14、加强干部日常法律法规学习,培养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考察识别、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使用法治能力强、素质好的干部(长期坚持)。 

  15、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等制度,组织全员培训,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学习宪法和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长期坚持)。 

  16、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每年组织开展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期间对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专题培训,并将学习情况纳入考核(长期坚持)。 

  17、促进宪法法律学习和运用常态化。在干部培训中把宪法法律培训列入教学内容,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为中心,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重点,完善行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长期坚持)。 

  18、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从入口严把法治能力关,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法治知识比重,增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测查比重,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录用、招聘中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19、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实际,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会议坚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制度,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积极部署并着重解决其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依法行政理念,养成依法办事,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行事习惯。 

  20、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每年组织开展行政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规章专题培训,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把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干部述职述责和考核谈话认真了解,发挥考核作用,引领干部强化法治意识。 

       21、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主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手机、网络等信息渠道,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本质特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积极组织全民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能动性。在全社会树立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附件: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任务分工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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