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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07-02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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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社字〔201834 

    

  关于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 

  检查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为更好地落实吉林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89号)要求,高质量完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市人社局计划开展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现制定专项检查方案。 

  一、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小组 

    长:贺    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陈洪彦  市人社局调研员 

          李捷轩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立宏  市就业局局长 

  组  员:时  扬  市就业局副局长 

  厉彩凤  市人社局审计监督科科长 

  钟  锋  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赵明帛  市就业局资金管理科副科长 

  二、检查方式 

  检查以自查为主,各县(市)、区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高质量自查报告,于315日(星期四)下午16时前,将下述相关文字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制版两份报送至市就业局资金管理科,同时电子版本报送邮箱。 

  报送材料: 

  1、自查报告; 

  2、《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 

  3、《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表》; 

  4、《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其他支出情况表》。 

  三、相关要求 

  报表数据要真实、完整,并征求当地财政部门意见。数据应与已报送的2017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数据一致,不一致的应做出说明。对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真实性存疑的县(市)、区,检查组将进行跟踪检查。 

  联 系 人:赵明帛(市就业服务局资金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4-3271018 

  电子邮箱:32351219@qq.com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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