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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07-02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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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社字〔201825

    

  关于印发《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调度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调度制度》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5 

    

  (此件主动公开)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调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人社局工作调度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市人社局全体党员、局机关干部、硕博人才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章 日志工作制度 

    

  第三条 按照市政府协同办公管理系统要求,每个工作日最少记录一条日志。 

  第四条 日志以工作总结的形式记录,内容要清晰、真实的反映出当天工作的质和量,做到有过程、有结果。 

  第五条 每名党员坚持每个工作日运用e支部APP进行学习30分钟以上。 

      第六条 要强化对日志记录和党员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 

  1、各分管局长要承担起分管科室(单位)、党支部的监督责任; 

  2、各分管局长双周抽查一次分管科室人员(包括硕博人才)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志; 

  3、局督查组和机关党委要在每月5日之前对局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上月日志记录情况和e支部学习进行一次通报; 

  4、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每月5日之前对工作人员上个月日志记录情况e支部学习进行一次通报,并报局督察组备案。 

  第七条 日志记录情况和e支部学习情况要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日志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科室和能够运用OA平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够运用OA平台的工作人员可写纸质工作日记或采用其他形式记录日志。 

    

  第三章  周例会制度 

    

  第九条 以分管副局长为召集人,组织分管的科室(单位)和机关党支部,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 

  第十条 局机关的支部书记为周例会联络员,协助召集人做好周例会时间的安排、会议室的协调、会议通知的下发、会议记录的撰写以及会议资料的归档和上报工作 

  第十一条 周例会时间一般为周五,具体时间由分管局长确定。因重要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能按时召开的可适当延期。 

  第十二条 周例会上分管局长要调度和研究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调度: 

  1、听取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当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 

  2、与支部书记共同组织开展支部党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 

  3、组织排查化解分管领域信访问题; 

  4、组织研究分管领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三条 由联络员将周例会影像资料和会议记录报送到局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月调度制度 

    

  第十四条 以分管副局长为召集人,组织分管的科室(单位)和机关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 

  第十五条 以局机关支部书记为联络员,协助召集人做好月调度会时间的安排、会议室的协调、会议通知的下发、会议记录的撰写以及会议资料归档和上报工作。 

  第十六条 月调度会议的时间为每月末(非节假日),具体时间由分管局长(召集人)确定。 

  因市委、市政府重大会议以及分管领导出差、请假等原因,不能按期调度的,可提前或延期开会调度,并报办公室备案。 

  因长期出差等原因又不能前后错移时间的,由分管局长(召集人)向局长说明,由局长亲自调度或者指定其他副局长代调度。 

  第十七条 月调度会主要调度研究以下内容: 

  1、听取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的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汇报; 

  2、听取所在党支部及事业单位支部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3、通报本月支部党员运用e支部学习情况; 

  4、组织开展一次党课或业务学习活动; 

  5、研究解决分管科室和单位本周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研究化解分管领域本月内发生的信访问题; 

  7、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十八条 36912月份调度时,分管局长要在分管的机关支部和基层支部讲一次专题党课,参会人员范围应扩大到分管支部和事业单位支部的全体党员 

  第十九条 月调度会上分管局长要组织开展谈话: 

  1、对分管的科长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做好记录工作,必要时进行一对一的谈话; 

  2、随机抽选2-3名普通党员(非支部书记、非实职科长)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普通党员的思想动态。 

  第二十条 月调度会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联络员将月调度会归档材料报送到局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季总结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组书记、局长为召集人,召集全局机关干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事业单位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调度季度工作。 

  在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会议时,扩大到县(市)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及市局全体干部。 

  第二十二条 季总结会议的时间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二十三 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在接到季总结会议通知后,按照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将季度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 

  季度工作总结要体现出工作创新和品牌,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的总结分管局长把关签字后报送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作总结必须经“一把手”签字并盖章后报送。 

  第二十四条 季总结会上要调度: 

  1、由局长随机抽点1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和1个支部汇报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在半年工作总结大会和年度工作会议上要随机抽点1个县(市)、1个区汇报人社全面工作; 

  3、局长代表党组进行季度工作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业务工作及基层党建、信访维稳、党员意识形态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季度总结会与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做到同时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由机关党委确定,根据议题属性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发言。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可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或相关专家授课。 

  第二十六条 季度总结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局办公室整理会议内容,经局长审阅后,印发到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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