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队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情绪激动,手举锦旗,特意来到这里感谢政府部门为民办事,成功为这11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朋友讨回血汗钱。
去年年底,四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投诉,称中国某建筑公司的劳务分包负责人王某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1770元。通过调查,这11名农民工是四平市某小区外墙保温工程的工人,劳务分包负责人王某虽然承认拖欠关系和拖欠金额,但以某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王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但王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拒不配合。监察支队依据《吉林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吉人社[2017]66号)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以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由,于2018年2月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四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根据案情,及时将王某列为网上逃犯,并根据线索,在北京将王某抓获,押解回四平。经审讯,王某某对恶意欠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四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及铁东区治安大队的联动处置下,这11名农民工如数拿到工资,辛苦的劳动付出终于得到了收获。他们难掩激动的心情,马上定制了锦旗,送到监察支队,感谢这些为民办实事的人民公仆。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队大队长荣子健表示,这起案例只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部门协作配合,严格依法惩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不及时举证不提供相关材料,给调查工作带来不便,公安机关也会提前介入案件调查等程序,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监察支队希望通过打击典型,惩治“老赖”,狠刹欠薪风气,让农民工兄弟都能按时拿到工资,从而不断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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