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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