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要求,市人社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创新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增强人社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六办一通道”服务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两不误,结合疫情工作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业务受理“不打烊”,服务群众“不断档”。2021年在各疫情阶段通过简便办、上门办、预约办、延期办方式确保我局政务服务质量。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打造“送上门”服务模式,在创新“证照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送上门”服务。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基础上,通过细致筹划,简化流程,削减材料,远程视频踏查,证照一窗通办等方法,对行政审批业务、职称评审业务进行上门服务,极大便利了企业,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
(三)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行政审批强化“五零服务”理念,持续打牢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把解决好群众诉求作为想问题、办业务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实行“承诺制”缩短行政审批业务时限,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不跑腿能办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统一管理我局案件,保证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等依法依规,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积极做好复议及应诉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庭中应诉、庭后总结,及时完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2021年第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发生10起,局长出庭应诉案件一起,目前10起案件已全部审结,我局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对有争议的行政决定,坚持召开联席会议,请法律顾问参加,经集体讨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推动我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通过人社局网站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利用四平市“根治欠薪”管理系统,实现对内案件管理审批、对外文件发放、领导小组间案件转办、工程项目农民工信息登记等功能,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察能力。二是将市辖区划分8个网格区域,由8个网格组分批次和周期对全市企业和建筑工程领域不间断和地毯式普查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管能力。三是通过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督促建筑领域工程项目使用吉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从源头化解欠薪隐患。四是开展工程项目清查,紧盯制度落实。对全市165个工程项目标段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要求存在问题项目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实实在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实现政府权力规范、高效运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对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对于难以认定的,主动向司法部门上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维护基层发展稳定。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处访制度,每天均有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早、从小、从快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按照一月一排查工作机制,对涉人社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筛选、汇总,做到稳控责任到位、化解力度到位。
(二)完善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市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制定《四平市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速度。同时对各县(市)区仲裁院、调解组织基本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做到数量清、情况明。持续推进“互联网+调解”平台建设。安排专人为全市管理员,负责每天查看系统并提醒各调解组织处理案件,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投诉渠道,确保我市“互联网+调解”平台正常运行。
(三)完善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建立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四平市工伤认定操作规程》《关于建立局退休联审委员会的通知》等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疑难业务开展联合审查,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法律顾问同时参与,确保审批工作更加严谨,切实保障审批结果合法合规。
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主题,我局采取多种渠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窗口宣传。通过政务大厅服务窗口、人才中心服务窗口散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进行宣传;二是网络宣传。通过人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新媒体普法工作,切实发挥新媒体在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中的重要作用;三是集中宣传。通过《民法典》颁布一周年、“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人力资源市场、临街LED屏投放法律宣传标语、宣传图片等,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气氛。
八、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有待提高,人社系统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和取证设备等还需添置。二是人社系统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较少,法制审核工作开展有难度。三是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尚未形成分工合理、高效运行、协调互动的一个有机整体。
九、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精神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建设“法治四平”“平安四平”不懈努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人社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夯实基础。系统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人社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人社局领导办公会议和中心组学法制度,统筹开展全员参与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集中学习,提高人社系统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管行为,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人社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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