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依据《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4]3号)和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资金管理等系列文件规定,开展2025年度四平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专家评审小组通过资质认定方式,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创业培训机构除外)。市本级将通过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各县(市)区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培训情况,自行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给予资金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政府补贴培训”)。
(二)申请政府补贴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开展培训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培训教学资源等,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其中民办培训机构需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上年度年检被评定为合格等级。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符合要求的培训能力。培训机构具备承担培训项目的专业设置、教学设备、实训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且每个工种至少有1名理论教师和2名实习指导教师,单工种实习设备能够满足30人同时进行实际操作。
2.年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
3.所设培训工种适合用工市场需求。申报认定的培训工种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适合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城乡劳动者学习需要。
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培训收费合理,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三、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申请定点培训机构,应当向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申请需注明培训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培训工种、近3年来的培训情况。
2.办学资质证明。
(1) 大中专(职业、技工)院校提供法人证书,民办培训学校出具《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3.《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4.《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定点培训机构协议书”及附件1“补贴培训项目目录”、附件2“设施设备清单”、附件3“教师花名册”)
5.培训教学规范(含培训大纲、授课教师资质、理论与实操课课时、培训场地条件和实训设施设备等)。
所申请培训工种设备图片及设施设备数量。专兼职教师需持有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培训资质等级需高于培训等级,顺序与《四平市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中“师资情况”一致。
6.相关制度
7.往期开展培训的场景照片,学员名册等。
四、审批程序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按照信息发布、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向社会公示和审批认定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定点培训机构申报通知。市人社局向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发布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通知,公布2025年度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条件。
(二)培训机构组织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依据文件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排版,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纸质板和PDF版材料。
(三)实地考核申报培训机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检查核实,重点对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教师队伍、培训质量、培训后就业率等培训能力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核实。
(四)审批认定定点培训机构。评审小组依据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定点机构名单。经局党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培训机构与市人社局签订《四平市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定点培训机构协议书》,正式认定为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2、加强动态管理。对在培训过程中,不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执行的或在培训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并吊销办学许可证。
3、加强资金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骗取、挪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
4、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积极承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
申报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4-3266267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