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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3-10-30 15:01:00
  • 来源:
  • 作者: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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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也是法律和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继续教育学时将纳入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未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习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2024年职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提醒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学习,逾期不予补学。全市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好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开展学习,以免影响2024年职称申报。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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