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地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2.能够为工作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工作场地、设备和设施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能够带动就业、创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企业管理规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首席技师工作室领创者和师徒工作间师傅的条件:
●“首席技师工作室”领办人条件
凡在我市境内工作或居住,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室日常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善于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首席技师工作室领创人具有技师以上(含技师)职业资格,获得市级行业协会荣誉称号、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发明专利。是某一行(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突出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
2.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并乐于传承技艺,在带徒传技方面实践经验丰富,所带学生、徒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具有特殊绝技绝活,善于总结经验和操作技术规程,并对工艺生产领域产生变革性作用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师徒工作间”领办人条件
凡在我市境内工作或居住,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间日常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善于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获得“四平市技术能手”及市级荣誉称号,获得市级行业协会荣誉或“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
2.在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
3.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或在区域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4.有丰富实践经验,善于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
二、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推荐范围。我市各类企业。
(二)申报、评选程序及数量。按照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各3个。
(三)评审办法。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材料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申办报告。申报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工作间职业(工种)、工作间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师傅简介、工作间计划、目标任务等。
(三)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工作间所依托的企业(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间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师傅的身份证,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荣誉证书及能证明师傅在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四、支持政策
对评定符合条件的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优秀推荐省级工作室和工作间评选。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市级师徒工作间给予一定补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单位要按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二)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10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电话:0434-3266267
联系人:四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王 伟 高鹏飞
附件:四平市首席技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申报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77号
电话:0434-3267722